新华网台北1月28日电,台湾当局两岸事务主管部门28日提供的资料显示,台湾方面于2008年7月开放大陆居民直接来台观光,截至2011年12月底,台湾观光主管部门统计大陆旅客来台观光达305万余人次。按照陆客在台每日消费金额263.09美元、停留6.5夜估算,自开放至2011年12月底,陆客来台已带来50.59亿美元的观光收益。2008年6月13日,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签署《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湾协议》,并于当年7月开始执行。后来鉴于大陆观光客来台人数有增加之势,通过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海旅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台旅会)、海协会与海基会的协商后,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大陆旅客来台每天数额由原先的平均3000人提高为4000人。
2011年6月22日,台湾方面开放大陆人民来台个人游,当月28日首批个人游旅客抵台。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台方已核准38549人次,其中已入境者有29187人次,未发生滞留不归的情况。
台湾当局两岸事务主管部门表示,未来台湾方面将通过两岸旅游协议议定的机制,持续与大陆方面就大陆人民来台观光业务进行沟通,以促进两岸关系良性互动和台湾观光关联产业加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