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宣布,已经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高等法院提交了修订起诉书,指控苹果公司“欺诈”和“不公平”竞争行为。 报道称,这家液晶电视及显示器生产商发给媒体的新闻稿指出,提交的修订起诉书就苹果公司对台湾唯冠的“欺诈”行为提供了补充材料。新闻稿表示,商业欺诈行为的定义在大陆及一些亚洲司法体系中较难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及司法判例,但在美国法律确是不被许可,甚至可招致刑事指控。
新闻稿表示,台湾唯冠在美国起诉苹果公司,主要针对“欺诈”行为,包括故意“虚假陈述”、“隐匿实情”、“欺骗诱导”以及“不公平”竞争。起诉书指出,2009年12月23日的iPad商标买卖合约是苹果公司的代理机构通过“隐藏”和“隐瞒”“欺骗诱导”台湾唯冠签署的,因此2009年的合约是无效的。
新闻稿说,一旦合约因“欺诈”而被宣布无效,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和越南使用的iPad商标将会被判决归还给台湾唯冠。 早前,台湾唯冠在大陆的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已就iPad商标起诉苹果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