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陆资赴台投资公司能够独资吗?申办方式及有关规定条例为何?
答:可以,只要是符合“经济事务部”正面表列准许开放的营业项目,陆资是可以独资设立的。
问:陆资企业在美国成立独立的子公司后,到台湾地区投资开公司是不是还是以陆资企业认定
答:大陆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第三地区公司股份或出资额逾30%或对该第三地区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者,视为陆资。承问题所述,该陆资企业在美国成立独立之子公司仍以陆资企业认定之。
问:只能投资台湾地区的新设立公司吗?
答: 以受让股权方式取得台湾现有公司股权亦可,惟需注意该台湾地区现有公司之营业项目是否有非属于大陆来台投资业别项目正面表列者。如有,该台湾现成公司必须配合减少营业项目。
问:陆资赴台注册分公司,大陆之公司可为新公司吗?
答:陆资企业来台开分公司只有新设立,因为所有已经存在之在台分公司都是属于其他外资企业或陆资企业之分支机构。
问:陆资企业如何认定?
答:其一:在大陆的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在台注册的公司都认定为陆资。其二:大陆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经由第三地区公司来台投资者。
第三地区陆商公司之认定标准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陆商直接投资或间接持有第三地区投资公司股份或出资总额逾30%;
(2)陆商对该第三地区公司具有控制能力;控制能力之认定标准为下列之一者:
与其他投资人约定下,具超过半数之有表决权股份之能力。
依法令或契约约定,可操控公司之财务、营运及人事方针。
有权任免董事会(或约当组织)超过半数之主要成员,且公司之控制操控于该董事会(或约当组织)。
有权主导董事会(或约当组织)超过半数之投票权,且公司之控制操控于该董事会(或约当组织)。
问:大陆居民赴台开公司有最低资本额限制吗
答:除主管机关特别要求外,其他未特别注明的开放项目并无最低或最高投资金额限制。
惟须特别注意的是,大陆人来台设立公司若须陆籍负责人、董监事驻台,最低投资金额门槛为投资20万美元。
问:大陆公司或陆资企业赴台可以投资之行业项目有哪些?
答:依据大陆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陆资赴台投资业别项目,采「正面表列」方式分阶段开放。至2012年3月19日起已开放并生效之项目,由247项增加为408项,包括制造业204项、服务业161项及公共建设43项。
问:陆资在台设立子公司后,其再转投资台湾地区其他公司,可直接或指派大陆人士担任董监事吗?
答:不可以。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72 条。大陆人民、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为台湾地区法人、团体或其他机构之成员或担任其任何职务。
台湾地区隔一条台湾海峡西邻祖国大陆,世界经济成长重心及第2大经济体,北连第3大经济体─日本,东边为全球最大经济体─美国,南接东协十国,位居亚洲极佳的经济战略位置。
在亚太地区东北亚与东南亚的交通枢纽上,宝岛台湾拥有设备一流的国际机场和港口,具备高度对外连通性。台北飞往东京、首尔、北京、上海、香港、新加坡等西太平洋主要城市,平均飞行时间仅需2.55小时。
全球第15大货柜港的高雄港,至马尼拉、新加坡、香港、上海、东京等五大主要港口,平均航行时间约为53小时,是连结欧、美、日及亚太新兴市场的重要桥梁。
中国台湾地区投资环境获得国际好评:
全球投资环境风险评估全球排名第4、亚太第2 (美国商业环境风险评估公司(BERI),2021)
世界竞争力全球排名第8 (瑞士洛桑管理学院(IMD),2021)
世界人才排名报告全球排名第16 (瑞士洛桑管理学院(IMD),2021)
经济自由度指数全球排名第6 (美国智库传统基金会,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