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游览车行车安全,台湾公路总局近年强化拦查取缔,但因违反《公路法》可罚9千到9万台币,最重营业登记可废照,裁量权由监理单位主导,却出现各监理所站裁罚程度不一情况,公路总局针对游览车违反《公路法》首度订定裁量基准,明订若游览车肇事致人死伤,轻则罚款从1万起跳,若造成死亡人数逾10人以上,将重罚9万台币并直接废止营业执照并吊销所有车辆牌照,5月起上路。
台湾公路总局订定游览车违反《公路法》首度订定裁量基准,明订游览车肇事致人死伤,若1人以上、10人以下受伤且无人死亡,罚该公司1万台币;若11人以上受伤且无人死亡,罚2万台币并吊扣该违规车辆牌照1个月;若死亡人数2人以下,罚该公司3万台币并停止至少1/4营业中车辆3个月,并吊销违法营业车辆牌照;死亡人数3人以上或死伤合计19人以下,罚该公司6万台币并停止至少1/3营业中车辆数3个月,吊销非法营业车;死伤人数达20人以上且死亡人数未达10人,罚该公司9万台币并停止1/2营业中车辆数3个月并吊销违法营业车辆牌照;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重罚该公司9万台币并废止其汽车运输业营业执照并吊销全部营业车辆牌照。
另根据规定,若行车前未对驾驶人酒测,或酒测不合格却未禁止其驾驶,第1次罚该公司9千台币并吊扣违规车辆牌照1个月,第2次则罚3万台币并吊扣违规车辆牌照2个月,第3次以上罚该公司5万台币并吊扣违规车票牌照3个月。若胎纹不符规定,或是手握方向盘和咻时时间等工时不符规定,首次可罚9千台币,第2次可罚3万台币,第3次将罚5万台币。
若派任无大客车职业驾照资格的游览车驾驶无照开车,第1次将罚该公司6万台币,并吊扣违规车辆牌照3个月,第2次可罚9万台币,并吊扣1/ 2营业车辆牌照3个月,第3次以上,重罚该公司9万台币,并废止汽车运输业营业执照及吊销全部营业车辆牌照。
台湾公路总局表示,游览车业者以往违反《公路法》,可罚9千到9万台币,最重可停止营业和撤照,但裁量权在监理所站,各监理所站会依情节轻重裁罚,但也出现裁罚不同现象,业者也会恐惧不知是否会被停止营业或撤照,因此订定统一裁罚标准,5月起上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