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为提高大陆商务人士赴台人次及消费力,台当局““内部事务部””通过降低大陆游客赴台商务参访标准,台湾邀请单位的营业额从5亿元(新台币,下同)降为1亿元,大陆受邀业者营业额则从5000万减为1000万,作业时间最多可省一周,近日公布实施。据报道,一般的大陆游客开放赴台观光已经3年多,大陆游客赴台观光逐年成长,商务参访的人次,2011年也成长5.42%,达到7.7万多人次。
“标准降低后,以后想要邀请对岸旅行社派人赴台踩线,开发新游程,将更方便了!”台湾岛内旅行社业者指出,现行规定,邀请和受邀公司营业额都要新台币上亿元以上,门槛高,对资本额只要100万就可成立的旅行社而言,根本很难邀请对岸送客旅行社代表赴台踩线,双方无法即时互动,游程变化慢,影响游客赴台意愿。
官员还指出,大陆商务游客赴台观光,属台方单向法规限制,不需像开放陆客赴台个人游,必须与大陆协商,作业相对单纯,且可完全由台方掌控,只是相关规定为““内部事务部”移民署”的法规订定,因此,“交通部”在““行政机构”观光推动小组”会议提案请“移民署”修法,获得““行政机构””同意,并于9日完成修法,近日内即可公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