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日即日起,台湾移民署放宽陆配亲属来台短期探亲的资格,像是原先限台湾人民三亲等内的血亲才能来台探亲,放宽为三亲等内血亲之配偶,例如:大嫂、孙媳妇、姐夫等也能探亲入台证。
台湾“内部事务部”长官陈宗彦表示,这次修正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是以强化人权为考量,历时近5年研议,并落实两公约的精神,针对两岸探亲的家庭伦常需求予以调整。
这次除了放宽大陆配偶亲属来台短期探亲入台证资格外,也松绑外国优秀人才的大陆亲属探亲或随行团聚资格,以及提升无户籍及港澳驻台人员的家庭团聚权等,期望能提升大陆配偶的生活权益,以符合人伦亲情探视的需求。
新法施行首日,已有陆籍新住民朋友迫不及待送件,陈宗彦也特别到移民署台南市第二服务站,见证陆籍新住民姊妹宁女士申请弟媳来台短期探亲,宁女士表示,修法后弟弟及弟媳就能够一起来台,让好客的她相当期待。
这次修法,同步考量医美健检入台证所需期间3个月即已足够,故将入境证件效期从6个月,修正为3个月,以强化入出境管理机制,衡平社会安全。
此外,对于保证人部分,则采宽严并济的方式,除加强要求保证人须确保大陆人士依限离境外,若保证人已与前任陆配离婚,且经通报行方不明已逾7年等情形,则可放宽再担任现任陆配的保证人,申请来台,以保障家庭团聚。
陈宗彦强调,这次修法幅度较大,为使新法顺利上路,移民署已于台北、台中、高雄举办说明会,宣传修法重要讯息,期盼修法促进两岸正面交流,并强化人流管理机制,两岸人民往来常态化与安全管控目标。
移民署表示,今日除了宁女士送件申请外,在桃园市服务站,也有娄先生申请姐夫来台短期探亲,可见这次修法确实让陆籍新住民朋友的亲属来台探视更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