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作一甲田园减则严禁阻挠谕示碑位在南投县竹山镇,立于台十六甲线紫南宫至大圳桥前行约五十米。此石碑是为当时社寮地区浊水溪氾滥毁损田园,清乾隆二十七年彰化知县胡邦翰为民请命准予免改则陞科政策获准,并且为避免地方官商勾结,设立此碑使佃农得以安心,可见当时彰化知县为农民利益用心良苦。
921大地震时二甲作一甲田园减则严禁阻挠谕示碑断裂成三段,后请文物资产研究中心专家进行修复动作,存放于社寮中学文物馆内。地方人士积极保存古迹,并复制一座高一百八十四公分,宽八十七公分的石碑,但因原石碑上的碑文经风化已难辨识,为忠于古迹,无法辨识之文字皆以方格替代,目前立于黄椿桐所捐赠之现址。
交通:开车路线
南下路线:省道1号(中山高)→中清交流道→中彰快速道路→台14→省道3号→竹山交流道→台3→竹山→目的地
大众运输客运:水里→竹山→后埔子→目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