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观光局”昨天表示,为鼓励导游等基层观光旅游从业人员,未来几个月内将推动“小费制”,倾向一次给小费50元(新台币,下同)。据悉,台湾“观光局”就小费制已经和旅馆业、旅行社、导游等达成共识。至于陆客部分,台“观光局”表示,会透过两岸机制沟通及宣导。台湾有着优秀服务,所以按照国际规则,旅游客人一般都要给小费。
台湾“观光局”表示,小费在欧美等地区行之有年,大概都是一次1欧元或1美元。台湾推行过程中将给多少小费为好,经评估后以1个50元铜板较佳;但日前邀集旅馆业者、导游等开会,多数业者建议台湾 ““中央”银行”发行50元纸钞较恰当。
台湾“观光局”表示,有部分餐饮业已实施外加10%服务费,就不重复给小费;旅馆业还未实施,但只要和观光有关,不限定业别,可实施小费制。台湾旅馆业界接受台媒采访时评估,如果顺利推动小费制,100多间客房的中型旅馆客房服务人员,每人每月可因此 “加薪”约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