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大陆户籍居民可以办理台湾探亲签证:
大陆地区人民为台湾地区设有户籍人民之3亲等内血亲之配偶(如:继父母、媳婿、兄嫂、舅妈、姑丈…等),得申请来台短期探亲,停留期间规定如下:
1.父母及继父母:1-3个月,每次延期不得逾3个月,每年在台总停留期间不得逾6个月。
2.子女及其配偶:3个月,不得申请延期,每年申请来台次数不得逾2次。
3.二亲等血亲及其配偶:3个月,不得申请延期,每年申请来台次数不得逾2次。
4. 三亲等血亲及其配偶:1个月,不得申请延期,每年申请来台次数不得逾6次。
1、请详尽填写大陆地区人民入出台湾地区申请书,并贴最近2年内所拍摄之彩色、脱帽、未戴有色眼镜,五官清晰、不遮盖,相片不修改,足资辨识人貌,直4.5公分,横3.5公分,人像自头顶至下颚之长度不得小于3.2公分及超过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纸彩色照片,且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2、大陆地区居民身分证影本、其他证照或足资证明身分文件影本。
3、结台湾海基会验证之大陆申请人与探亲台湾对象间之亲属关系证明等足资证明亲属关系之文件。
4、被探人为台湾地区人民应检附户口名簿或身分证;被探人为大陆地区人民应检附入出境许可证影本。<附影本,正本验毕归还>。
5、保证书:保证人应出具亲自签名之保证书,及保证人身分证正、影本<正本验毕退还>,保证人如系邀请单位,应加盖邀请单位印信,并由移民署各县市服务站查核(保证人资格请参阅保证书背面之说明)。
6、委托书:如果委托代办机构旅行社办理提供旅行社版本委托书,也可以委托台湾地区亲属代为送件。
微信:908774598。 400电话咨询:400-001-5186 手机直通车:13671564323 我们不代办探亲入台证,你可以选择办理商务入台证、医美入台证过去看望台湾亲戚。
您可能感兴趣的